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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资质处置危废,2家单位被罚款!无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废,最高可罚款500万

    导读:《新固废法》实施后,对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新固废法》实施后,对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办理许可证,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可处100万-500万罚款,并停业或关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双罚”;

    未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50万-200万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双罚”;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近日,安徽淮南市相关机构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家电动车门店被罚10万,另一家电动车门店被罚20万元。


    案件一: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罚1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0月20日,环境监察人员对当地一家电动车经营部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收贮及处置情况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门店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的规定,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店做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行政命令,和处以1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案件二:将废电池卖给无资质回收商,罚20万


    环境执法人员发现另一家电动车门店,将废旧铅酸电池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店做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危废库的建设,并将废旧铅酸电池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行政命令,和处以20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领条件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01

    重新申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02

    许可证有效期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03

    许可证内容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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