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区别吗
导读:概念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概念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二者区别
危险货物包含物质和物品且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危险化学品仅包含化学物质。因此部分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例如锂电池、蓄电池、火柴、汽车安全气囊等。
海 关 监 管 要 求
01
危险化学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0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危险化学品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危险货物
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产地检验”,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报告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俗称“两证”。
举个例子
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出口-批黄原酸盐,经查询该产品未列入《法检目录》,但既属于危险化学品,又属于危险货物。
首先该企业应向包装生产企业购买检验合格并取得《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包装,按标准规范包装完成后。向产地海关报检申请危险化学品检验,并申请该批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经产地海关检验合格后,取得相应电子底账号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运抵离境口岸后,经口岸海关查验合格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