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有关术语
导读:危险品: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section...
危险品: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施工动火“三不准”:没有用火批准单不准动火、没有防火措施不准动火、没有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不准动火。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安全管理网络;(2)必须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不准把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安全间距、房屋建筑、泄压面积等不符合要求的区域;(5)防爆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等不完善的生产装置不准开车;(7)不停车、不处理干净易燃易爆物料、未经批准动火的,不准动火;(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5)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理登高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