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罐车的运输规定及注意事项
导读:<pstyle="margin-top:0px;margin-bottom:0px;padding:0px;list-style:none;font-family:微软雅黑;font-size:14px;color:rgb(51,51,51);line-height:28px;text-indent:28px;white-space:normal...
油罐车经常运输的是一些易燃易爆的油品,也是一种危险品运输车,所以新购买的油罐车需要办理危险品运输证,危险品运输证一般都是到运管局去办理,需要提供油罐车车主的身份证、免冠照,填写由运管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具有危险品运输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后接收培训,考试获得资格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更新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油罐车和设备进行检查、补充、整改、送检。油罐车技术等级应符合一级车要求,油罐车标志灯、标志牌、前后保险杠上要喷印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斜纹。油罐车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即GPS。此外,要安装相应的隔热、导静电、切断电源等装置。
油罐车要按规定制作、粘贴警示标志。油罐车或罐体后部应安装告示牌,在告示牌上标明危险货物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或“爆”文字;油罐车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可承运两类及两类以上危险货物的油罐车,应根据每类危险货物分别制作告示牌,并对应使用。告示牌为可插取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到车辆入籍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罐、槽车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检测,相关从业人员须接受培训。发现违规将责令停业。据了解,市运管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各种基础台账。同时还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车辆和人员不符合运输条件时,将立即责令其中止经营,并报市运管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收回其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标志牌。
由于运输物质的特殊性,对油罐车运输的安全性要求较严,主要应符合以下几项规定:
①应具有消除静电起火的措施,罐体尾部设置消静电装置。
②作业时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及罐式车与受液设备形成导静电通路的保护装置。
③金属管路注意两点之间及管道与罐体、底盘与罐体的连接处应有导静电片,管道任意两点之间或任意一点到接地处或罐体的内部导静电部件上任意一点到接地处软管两端的通路电阻应满足GJB406要求(即不大于50Ω)。
④电气元件和导体连接应可靠,屏蔽良好,有防爆措施。
⑤罐体两侧应具有防止起火的醒目的字样(如“严禁烟火”)或其它明显的标志。
⑥运油车发动机排气管为前置式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防火帽,以防发生意外。运油车还须配备有灭火器,作为必备的安全措施。